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久和风电场16台海装机组后备变桨电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赤峰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73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久和风电场16台海装机组后备变桨电源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乌套海嘎查久和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 久和风电场16台海装H93L-2.0型风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施工工期90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生产运营 - 久和风电场 16 台海装机组后备变桨电源改造 (CHDTDZ046/16-QT-73101): 对久和风电场 16 台海装 H93L-2.0MW 型风电机组后备变桨电源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原有铅酸电池组,安装超级电容模组、安装超级电容充电机、安装后进行检查及测试等。施工工期 90 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久和风电场16台海装机组后备变桨电源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2MW及以上双馈风电机组后备变桨电源改造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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