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壹号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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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学府壹号消防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阜宁县兴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学府壹号消防改造工程(二次),主要为小区安装木质防火门、火灾报警显示板、控制电缆等。中标单位在施工前需提供施工方案,工程结束后出具竣工图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学府壹号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学府壹号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二选一)承担过 (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以上的 工程。(资格后审项目仅限于技术复杂 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工程 项目和无资质要求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选。如招标人选用类似工程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可选条件的,则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界定类似工程的具体指标,类似工程是指项目在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 2 个量化指标。其中面积、造价 量化规模指标,大型及以下工程、技术复杂的特大型工程可以设 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 80%,特大型工程不超过 60%。其他指标的设置不得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年内(不少于3年,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为:建筑业/工业/......。(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5 23:59附件下载
学府壹号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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