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翼智2025年某师范院校数字化资源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江苏
中电信翼智2025年某师范院校数字化资源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电信翼智2025年某师范院校数字化资源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SZB-2025-14814 ),采购人为 中电信翼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中电信翼智 2025年某师范院校数字化资源技术服务项目,旨在通过智能化技术推动师范教育数字化转型。项目聚焦某省属师范院校教育管理升级,重点构建覆盖教学管理、课程资源、师范实训的智慧化平台,包括多序列智能排课系统、教学资源库等核心模块。其背景源于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结合师范院校精细化管理的现实痛点,通过引入遗传算法、动态资源调度等前沿技术,打造可复用的师范教育管理样板,为新时代教师培养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 中电信翼智 2025年某师范院校数字化资源技术服务 。
1.2.3本项目采购预算 21万元 (含税)。
1.2.4服务地点: 江苏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5 服务 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或所有服务完成时止 。
1.2.6交付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内完成 交付。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 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198113.21 元人民币( 不 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 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 2 供应商近三年( 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至少具备一个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教学平台技术服务类项目业绩经验。
供应商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扫描件,要求如下: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同一框架下的不同订单仅认作1个合同)。除提供合同关键页外,须另外提供对应服务期间的甲方订单或结算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3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未能区分为 类似项目 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证明材料不全或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不予认可。
2.1. 3 控股及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 代理商 响应 。
2.1.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年6月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年6月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年6月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 采购代理机构 ;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2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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