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大岩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柳城县大岩山风电场临时使用土地复垦验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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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大岩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柳城县大岩山风电场临时使用土地复垦验收咨询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业主(或买方):广西柳州市大岩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完成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贷款,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柳州市柳城县
建设规模:柳城县大岩山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南部,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 109°12'14.77",北纬 24°34'14.97",装机容量 101MW,2022 年 11 月 1 日开工建设,2023年 11 月 2 日首批机组投产,2024 年 1 月 31 日全容量投产。场址区域属山地丘陵地貌,场址区域山脊山顶高程约 300m~600m 之间,植被以桉树林、灌木为主。根据《关于柳城县大岩山风电项目(施工便道、弃渣场、材料堆场)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临时使用柳城县凤山镇思练村、对河村、大湾村、二塘村、大埔镇三塘村的集体土地,使用面积 37.1419 公项(其中涉及果园 0.2231 公项,其他园地 0.5396 公项,乔木林地 13.559 公顷,灌木林地 13.5734 公顷,其他林地 4.3760 公顷,其他草地 4.6529 公顷,农村道路 0.2179 公顷,具体面积以项目实施后现场测量数值为准),作为柳城县大岩山风电项目(施工便道、弃渣场、材料堆场等)的临时用地。广西柳州市大岩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复垦方案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完成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自检达到向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最终验收条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内容 【或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5 年 8 月,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9 月,具体以实际为准】。
2.2 采购范围
按照《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工作的通知(试行)》(柳资源规划通〔2023〕282 号)要求,完成柳城县大岩山风电场临时使用土地复垦验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内业和外业初验,编制资料向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验收并补正资料通过审查,协助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对复垦地块进行验收,取得通过验收结果,公示验收结果和处理公示异议,将复垦验收有关材料上传至线上监管系统,完成最终资料档案归档,取得土地复垦合格确认书。最终完成《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全部验收咨询服务及相关手续,协助广西柳州市大岩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支取 100%土地复垦费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在同一标段投标; (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 商涉案“黑名单”;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名 称)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 亡事故。 |
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 | (1)应答人具备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或扫描件)。 (2)应答人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个完整土地复垦类似项目的验收 咨询服务项目。(应提供如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内承担过1个土地 复垦类似项目的验收咨询服务的业绩。(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 描件等相关支持性证明材料)。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5-07-07(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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