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综自系统更新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交直流系统更新改造杭州东、杭州北分区所综自、交直流系统更新项目公开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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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 “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综自系统更新”“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交直流系统更新改造”“杭州东、杭州北分区所综自、交直流系统更新”项目 公开 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GCHDJL- 2025-0790-GK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综自系统更新”“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交直流系统更新改造”“杭州东、杭州北分区所综自、交直流系统更新”项目 已通过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2025〕69 号) 批 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 杭州枢纽公司、 宁杭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供电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详见表 1-1
2.2 项目内容: 详见表 1-1
2. 3 本项目分为3个包件,3个包件须单独报价且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表 1-1
序号 | 包件名称 | 项目地点 | 主要内容 | 计划工期 |
---|---|---|---|---|
1 | 杭州东、杭州北分区 所综自 、 交直流 系统更新 | 杭州东、杭州北 分区所 | 控制电缆拆除与铺设、更换保护屏、交直流屏控制柜、设备本地及远动调试、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 26 年 12 月 31 日 |
2 | 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 交直流 系统更新 改造 | 杭州、湖州 宁杭高铁 沿线牵引所、分区所、 AT 所 | 控制电缆拆除与铺设、更换交直流屏控制柜、设备本地及远动调试、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 26 年 12 月 31 日 |
3 | 宁杭高铁牵引变电所综自系统更新 | 杭州、湖州地区 宁杭高铁 沿线牵引所、分区所、 AT 所 | 控制电缆拆除与铺设、更换保护屏控制柜、设备本地及远动调试、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 26 年 12 月 31 日 |
2. 4 计划工期: 详见表 1-1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 本项目中标人 为1名, 须与招标人分别签订 3 个合同 ,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 投标人具备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 。
证明材料: 承诺书 或 营业线施工报备计划账号截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 2 企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资质
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 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 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 有时速300km/h及以上铁路正线建设经验施工 业绩 。
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 1 )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 要求
投标人拟派 参与本项目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的 主要 人员 ( 对照《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2025 ) 101 号文相关要求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 及 带班人员 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 主要人员 )须 具备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及 与投标人具有效的社保关系证明 。
3. 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2023 年度和 2022 年度 或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 2022 年 01 月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9 )投标人 2022 年 01 月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10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 主体 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 主体 名单 ”查询记录。
(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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