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一期)编制服务谈判采购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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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凤凰山铁矿采选工程项目由山东能源临矿集团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筹建,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项目位于兰陵县城西约20km 处,行政区划属兰陵县尚岩镇、新兴镇。
凤凰山铁矿地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因场地平整、基坑开挖等作业产生部分表土、碎石及渣土,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 号)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编制指南(试行)》(临自然资规字〔2024〕196 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砂石料利用方案,明确采挖砂石料总量、自用砂石数量及剩余砂石数量,并向兰陵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
1.2.采购范围:对第一批次征地范围内场地平整和生产楼、超细碎厂房生产综合楼、微粉筛分厂房、破碎产品仓、粉矿仓、超细碎厂房、超细碎厂房配电室、筛分干选厂房、选矿试化验室、空压机房及循环水泵站等10 个建、构筑物挖、填方量进行核算,工作面积86818 平方米,编制《砂石料利用方案》,明确砂石料量利用方式,提交砂石料利用方案,为建设单位动用和政府监管提供依据。
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需提交全套纸质和电子版资料,交由采购方使用。
1.3.实施地点:山东临沂市兰陵县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
1.4.质量/服务标准:临沂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一期)编制服务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临沂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一期)编制服务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开展测量和调查工作,结合项目区工程勘察施工的钻孔,摸清项目区内岩性特征;
(2)查明项目区内砂石资源的拟动用量,项目自用量、剩余量;
(3)明确可以利用的剩余砂石料量,并对其利用性质进行初步界定;
(4)根据临自然资规字[2024]196 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提交砂石料利用方案,为政府进行砂石料处置提供依据。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响应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30 日内完成全部资料收鉴定和报告编制工作,提交送审报告,并报兰陵县自然自然和规划局备案。
1.6.最高限价:7 万元(含税)。
1.7.结算付款方式:
1.7.1.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其他。
1.7.2.结算方式:供应商出具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正式报告交付采购人,挂账2个月内支付供应商全部费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具有地质调查相应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二)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 2020 年至今同类报告编制项目服务合同至少3 份扫描原件。(仅作为加分项,不作否决项)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6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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