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2025年采样器及配件框架协议各种采样器及配件招标公告
山东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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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岛炼化2025年采样器及配件框架协议各种采样器及配件(招标编号:NWZ250715-4823-08554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各种采样器及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青岛炼化2025年采样器及配件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各种采样器及配件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2025年4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样器业绩,总数不少于300台(提供合同复印件,中石化寄售供应商可以用用户证明代替合同复印件),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清单。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承诺技术要求附件采样器配置表中相关品牌要求,完全响应技术文件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采样器质保期为设备开始运行12个月或者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采样器损坏供应商必须承诺免费现场维修服务(非人为损坏)。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承诺密闭采样器采样口及密闭箱内或所有密封点处VOCs测试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最新VOCS环保检测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青岛炼化采样器及配件采购技术要求》中涉及的所有附件要求,无技术偏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承制的产品不得转让至其他制造厂和联营厂制造生产,杜绝冒牌贴牌产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采样器缓冲罐或附属管道等配件的供应商应具有压力容器和管道制造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详细设计和制造图纸,并经买方和设计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生产制造,采样器成套供货,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6 17: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