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能源
招标网
dnezb.com
  • 招标采购
  • 业主查询

服务热线:010-68809287

付费指导

登录

会员注册

电力能源招标网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业主查询
当前位置:

造纸二厂3#纸机传动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

-

三明市

发布时间:2025-07-01
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业主单位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造纸二厂3#纸机传动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造纸二厂3#纸机传动逆变器采购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数量:1个。

2.2品牌要求: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2.3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2.3.1逆变器:原品牌为ABB,型号:ACS880-104-0530A-7+E205+P922, 具体、详细的参数及尺寸要求R K附件(附件1:造纸二厂3#纸机传动逆变器技术要求)。 善 T省2.3.2国内品牌需提供原厂合格证等、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报关单等

2.3.3原品牌型号均为参考品牌。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安装尺寸需与目前使用的逆变器参数一致,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性能、参数,能满足生产和现场安装要求。

2.3.4所有投标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实际运用情况,可在开标前到实地勘察及技术交流,了解现场环境及实际内容等。未参加踏勘的,视为已了解该项目现场全部情况,认可招标方全部技术要求。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投标时承诺最短交货期。
3.2交货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青山纸业指定区域内。

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企业。
4.2中间商需出具设备制造厂商正式授权书。

5.中标方职责:

5.1中标方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完全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性能完全负责。

5.2中标方负责指导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5.3中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为制造厂原装、最新、全新的产品,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其指导正确安装、达到产品技术指标。

5.4中标方应保证对质量保证期内因提供的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所有因中标方责任引起的设备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凡设备到招标方之前所产生的意外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中标方使用的,延期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招标方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如果超过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并有权向中标方追溯相关损失,中标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向招标方支付相当于货物金额3倍违约金。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其它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7.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满足招标方生产的具体要求。

8.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以时间先到为准,含试用期),投标人可承诺更长的质保期。

9.付款方式:(本付款方式不得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验收合格后招标方财务部收到全额发票45天支付总合同价的90%(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为总合同价的10%,在质保期(投标方承诺最长质保期)满后二十天付清(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不计利息。人民币报价和结算,中标人须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报价规定:

10.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10.2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11.评标办法:

1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1.2评分项目:

序号评议内容分值评议办法
1投标评审价50分当AG>1.1AD时,F=50-(A-AD)÷(AG-AD)×5 当AG≤1.1AD时,F=50-(A-AD)÷AD×30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为投标评审价; AG为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最低投标评审价。
2技术评审35分1.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3分; 2.技术性能保证值:提供出厂测试等检测报告10分 3.设备品质:(符合EN61800标准等)10分 4.技术参数:(功率、电压、电流等)7分 5.已纳入国家和省级三首目录《首台(套)技术装备、 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投标方需提供相关目录文 件并盖章:5分; 6.不满足设备规格及技术要求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售后服务及业 绩15分1.业绩:8分(根据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公司的业绩进行 打分,以五年内在纸机传动使用(=633KVA功率)的合 同复印件。2分/份,满分8分) 2.质保期:4分(质保期12个月为1分,每增加6个月加 0.5分,满分4分)。 3、售后服务:3分;根据投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注:评分时分值保留二位小数,若有二位及以上并列最高分时,将由并列最高分的投标人重新报价(在标的无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重新报价不得高于前轮报价,若高于前轮报价则商务评分为0分)其它评分方法不变,直至产生唯一最高分。

12.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2.1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7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12.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寄达,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12.2.3网络:在大企采购工作台上参与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扫描上传至大企采购工作台,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扫描上传。

13.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

13.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3.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1000160。公对公转账,汇款人须注明参与的招标编号)。

13.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结未付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2。

13.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如中标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中标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3.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3.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3.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4.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4.1投标文件分成四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

14.1.1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电汇回单或投标保证金函。

14.1.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4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c.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等。 Hul

14.1.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a.技术方案(包括第11.2条技术评审打分项的响应材料);b.交货期、质量承诺、质保承诺;c.业绩证明;d.技术偏离表;e.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等等。 Q

14.1.4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a.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b.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4.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5.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6.发布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媒体: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大企采购工作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附件下载


造纸二厂3#纸机传动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付款指导

会员申请表
招标项目推荐

首页

服务热线:

010-68809287

版权所有

易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nezb.com

京ICP备2024099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