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孟津竞磋-2025-58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孟津政采磋商(2025)0054号-1 | 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需解锁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街道智慧工场物联网创新科技园D1办公楼606室 | 380,938.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78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 | / | / | / | /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史俊奇、刘联合、王宝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洛阳市孟津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一并提交(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
联系人:赵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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