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集团邱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检验鉴定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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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进行检验鉴定,检验激光甲烷传感器73 台,一氧化碳传感器52 台,风速传感器15 台,氧气传感器10台,二氧化碳传感器 5 台,温度传感器 50 台,氢气传感器 5 台,机载甲烷传感器12 台,并出具安全检验报告及计量鉴定证书;
1.2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 日内完成本项目,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3 最高限价:20 万元(含税,税率 6%);
1.4 实施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邱集煤矿院内;
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技术服务标准执行检测报告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6201-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T772-1998)及《山东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DB37/T1696-2014)要求;
1.6 付款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度,乙方提交正式报告,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2 资质要求:具备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安全检验及计量专项授权资质;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7 0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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