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大厦部分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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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大厦部分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QC-2025061623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媒体大厦部分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7761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媒体大厦部分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媒体大厦部分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媒体大厦部分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或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同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2025年3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供应商必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jsp)(提供有效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 17:00附件下载
新媒体大厦部分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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