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专项审查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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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专项审查 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Z03-FW2025-GZZ10
1.采购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第 51号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建技〔2018〕162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5号)等文件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消防、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集中由第三方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审图意见,并报送地方住建部门。为完善建设程序,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审图机构对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 生产生活房屋进行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专项审查。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 项目业主为广州南站联络线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 50%,其余为银行贷款。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国铁集团、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广州市、佛山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 :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
线路起自广州铁路枢纽广州站,利用既有广茂铁路至五眼桥线路所后,新建线路以隧道形式沿规划城市快捷路向南,引入广州南站,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运营距离 25.23公里,其中新建线路16.077公里,其中隧道13.21km,桥梁1.093km,桥隧比88.97%。相关工程包括改建贵南广联络线下行线1.400km,改贵南广联络线上行线1.400km,广州南站综合楼约57500㎡。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
广湛高铁是国家 “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 km/h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线路自广州枢纽广州站引出,沿途经过广州、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等市,终至规划湛江北站。代建工程位于广州市、佛山市境内,包括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线路所联络线。其中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包含DK0+000~DK24+000段广湛高铁正线(含广州西至三眼桥三四线,7.143公里);广州西站至白云站联络线(双线)1.074公里;改建京广上行线1.562公里。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属地住建部门的验收报告止。
2.4采购范围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专项审查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专项审查 。
2.5采购内容 :
2.5.1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专项审查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消防设计专项审查建筑面积 33314平米,审查内容如下:
( 1)强制性审查标准:主要审查消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 2)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 3)审查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 4)配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及备案的全部工作。
( 5)配合完成消防验收的其他工作。
( 6)提交咨询报告的时间为正式委托后15天内。
2.5.2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专项审查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消防设计专项审查建筑面积 60932平米(含隧道),人防专项审查建筑面积3000平米,审查内容如下:
( 1)强制性审查标准:主要审查消防、人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 2)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 3)审查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 4)配合完成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及备案的全部工作。
( 5)配合完成消防、人防验收的其他工作。
( 6)提交咨询报告的时间为正式委托后15天内。
2.6技术标准和要求:
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广东省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条例等要求,确保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最终顺利取得属地住建部门的消防、人防验收报告, 确保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 生产生活房屋最终顺利取得属地住建部门的消防验收报告。
2.7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贰拾伍 万元 整 ( 250000 元)。
其中: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专项审查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元整( 167000元),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工程生产生活房屋消防设计专项审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83000元)。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需具备以下资质 :在广东省住建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中备案,审查范围包括一类 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工程;一类 市政基础设施(消防、人防等) 。
3.3 业绩要求: 谈判响应人 近五年具有房屋建筑类消防、人防专业施工图审查业绩(附合同和通过验收的相关支撑材料)。
3.4 财务要求:202 1 年~ 202 3 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5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有房屋建筑类消防、人防专业施工图审查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机构服务2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各专业审图人员按照项目需求配置。
3.6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设备及软件,具备承担本项目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施工图专项审查能力。
3.7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服务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主审人员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 8)其他情形: / 。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7 月 6 日 9时00分至202 5 年 7 月 10 日 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扫描件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发送到购买磋商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前将磋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磋商谈判文件发票获取:谈判响应人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前须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在门户首页中点击注册入口,在注册页面中填需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进入注册中心后,注册类型选择“企业注册”;注册方式选择“新注册企业”;注册身份选择“投标人/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 谈判响应人 在系统内 “缴费订单”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请 谈判响应人 仔细看清楚账号,我司目前更换了新的招投标平台,请所有 谈判响应人 进行注册。一个项目匹配一个银行账号。如果由于 谈判响应人 的问题导致打款错误(须配合我司要求进行退款)或者由于打错账号导致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谈判响应人 自行负责。)标书款发票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采购代理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232593799022511417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 5 年 7 月 16 日 09时00分至202 5 年 7 月 16 日 09时30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7 月 16 日 09时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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