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云缴费2025至2027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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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云缴费 2025 至2027 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大云缴费2025 至2027 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2 家代理机构为招标人提供为期三年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2.3 项目性质:服务。2.4 服务期限:3 年。2.5 服务地点:北京。2.6 中标人数量:2 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 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
3.3 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招标代理机构;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 6 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 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光大云缴费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人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具备近5 年至少3 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成功案例各1 个,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3.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 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从业经验不少于五年。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2 投标人数量达到6 家时方可开标;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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