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外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和电子警察设施养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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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外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和电子警察设施养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RDPT-2025-05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外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和电子警察设施养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外 2025 年智能交通系统和电子警察设施养管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外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和电子警察设施养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I1200005428000739)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外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和电子警察设施养管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招标(2018)489号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5、投标人近三年参加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架构,控股关系公示报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3日08时30分---2025年07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1、投标单位需在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 16: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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