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2025年包银高铁沿线基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服务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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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2025年包银高铁沿线基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合同拟签约主体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2025年包银高铁沿线基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NMTT2025-0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包银高铁沿线基站使用的林草组件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占用林草地相关组件资料(林草组件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站使用林地、草原、基本草原、四合木保护区区域基站外电路由及基站维修道路的临时/永久用地的土地预审、测绘材料、勘界报告、占林报批材料、林地采伐报告、占草报批材料、基本草原、四合木保护区采集材料等),获取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决定书、林地建设批复、保护区批复、四合木采集证等批复文件的获取服务。拟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委托的订单为准。
项目预算:含税金额176.808万元,税率6%,不含税金额166.8万元。
合同有效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合同终止: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照自治区、市林草局两级部门文件要求,完成包银高铁沿线基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结束;
3)采购人上级公司同类集采结果实施执行时。
工期:供应商收到委托书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所有组件报告,2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服务。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名,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基准价单价折扣(ON)100%,折扣依据各分项“不含税基准价单价(元)”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基准价单价 (元) | 不含税基准价单价折扣 限价(ON) | 权重占比 |
| 1 | 土地预审-鄂尔多斯 区域 | 58 | 站 | 4558 | 100% | 15.86% |
| 2 | 土地预审-乌海区域 | 21 | 站 | 2958 | 100% | 3.72% |
| 3 | 林地 | 16 | 站 | 3360 | 100% | 3.22% |
| 4 | 草地 | 64 | 站 | 4656 | 100% | 17.86% |
| 5 | 基本草原 | 34 | 站 | 14557 | 100% | 29.67% |
| 四合木 | 46 | 站 | 10757 | 100% | 29.67%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用发票的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审核)。
2.1.5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审核)
2.1.6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林草评估类或林草调研类或林草审批类)业绩,且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30万元(含)。(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出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如结算单(或订单)内容较多时,可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的订单明细表予以证明,无法证明结算单(或订单)与框架协议对应关系的,将不予认可。D.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规划许可权)“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内蒙古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规划许可权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内蒙古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规划许可权)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内蒙古)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内蒙古)充分竞争采购领域规划许可权产品合作,且有效期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o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平台(http:// 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4.2.1登录平台(http:// 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4.2.3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7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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