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上党站等5座站场及10座阀室防爆检测项目-非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正在报名中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09时 11分 51秒
一、概述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7.1.1通则要求:为确保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对苏浙沪输气分公司所辖作业区站场防爆电气、移动防爆设备进行定检,对新安装的防爆设备进行初始检查。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2025年06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
1 | FBJC-01 | 苏浙沪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上党站等5座站场及10座阀室防爆检测 | 扬子石化站、金陵分输站、上党站、金坛站、川气龙潭站及辖区01#-10#10座阀室,按照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7.1.1通则要求,组织开展电气防爆检测项目全部工作量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承包商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询比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电子扫描件)。 3、信誉要求:承包商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询比截止日)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认可的各级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书) 4、业绩要求:承包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询比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类似的防爆检测项目业绩,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天然气站场防爆电气设备检测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项目经理须为服务商自有员工,服务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持有防爆电工证的检测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提供在有效期范围的防爆电工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6、其他要求:本次询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