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舟山电厂3号炉3C、3D原煤仓分仓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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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3号炉3C、3D原煤仓分仓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6194,招标人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为满足机组调峰响应要求,保证制粉系统的运行稳定,提高锅炉制粉系统对变负荷工况的快速响应能力,所以需要把原煤仓进行分仓改造,在原煤仓中间增加隔板,达到可以分别存储不同质量煤种的的目的,应对电厂调峰,增加电厂收益。可以在不改变煤源、最低成本下,实现入炉煤的燃料灵活性;在不改变燃烧系统的条件下,从进入磨煤机的煤源快速调节,提高锅炉低负荷稳燃能力,为深度调峰创造条件。
招标范围及标 段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公司 3号炉3C、3D原煤仓分仓改造项目,通过将 原煤仓进行分隔并加装 电 液双 向 插板 阀 ,实现在原煤仓单仓中可存储两种不同煤种,可以快速切换入炉煤热值,从而提升 3C、3D原煤仓 配煤掺烧能力。包括系统整体设计、校核、供货、运输、安装、系统调试、最终交付生产等 。 (项目具体范围和事项详见 “ 第 七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计划工期为: 本项目暂定工期由 2025 年 10 月 18 开始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 34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 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原煤仓分仓改造或应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