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静安区重点片区彭浦新村街道共和新路4555弄、平顺路825弄等16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实施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50523112707-06254855
项目名称: 2025年静安区重点片区彭浦新村街道共和新路4555弄、平顺路825弄等16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实施单位
预算编号: 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608800元 ( 国库资金:36088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3608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5年静安区重点片区彭浦新村街道共和新路4555弄、平顺路825弄等16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实施单位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608800.00
简要规则描述: 确定一家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从开展办理用地手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代建服务范围内各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