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保障协同仿真验证环境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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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保障协同仿真验证环境【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人机保障协同仿真验证环境【重新招标】 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人机保障协同仿真验证环境【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无人机保障协同仿真验证环境【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E185
主要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达到1610号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7个月内到货,10个月内完成测试和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军工保密资质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纸质文件必需提供,电子文件可以不上传。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对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全套信用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果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经查实,若投标人被航空工业集团及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3.4其他要求
(1)授权代表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2)本项目为线上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
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 MAC 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
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0 17:00附件下载
无人机保障协同仿真验证环境重新招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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