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好望山小学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第二次)
重庆
石柱县好望山小学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好望山 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石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万安街道红卫社区一组和南宾街道城东社区新城组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挖土石方工程量暂定为 249376.98 m?、回填工程量暂定为 56.39 m?、余方弃置工程量暂定为 249320.59 m?,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1289.1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927.09919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4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4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