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公寓B栋、E栋、J栋室外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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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公寓 B 栋、E 栋、J 栋室外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WN20250504S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学院学生公寓 B 栋、E 栋、J 栋室外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892992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采购公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学院学生公寓 B 栋、E 栋、J 栋室外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学院学生公寓 B 栋、E 栋、J 栋室外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二次):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0 17:00附件下载
学院学生公寓B栋、E栋、J栋室外垃圾收集站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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