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引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中标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41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引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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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财采购JC-2025-41-1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引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需解锁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6层604-02 | 1,089,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6.49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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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引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引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 一年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同信、吕国庆、杨杰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 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 ·南阳镇平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 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 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人信息:镇平县财政局,联 系方式: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地址:镇平县杏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梁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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