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SDGP370614000202502000058
2 、项目名称:烟台市蓬莱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 22.9 万元。
4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具有 2023 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实施采购的项目(所投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投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接受大型企业生产的货物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生产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 文件规定,按 工业 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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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