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科技产业园区(清港段)园区配套设施工程﹣园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及破损道路修复工程的招标公告
浙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科技产业园区(清港段)园区配套设施工程-园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及破损道路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玉环市科技产业园区(清港段),包含人行道建设,人行道修复,绿化改道路,道路修复,路灯增加等。
2.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29120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招标控制价);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不超过 90 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状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0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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