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现场检修维护保温脚手架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28/17-QT-134 )
一、 招标条件
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穆响路5001号
2.2 项目规模: 2330MW燃煤机组 267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 开工 2025年 11 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 1 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A 标段项目。
B 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6年生产现场检修维护保温脚手架委托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且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个火力发电机组脚手架或保温维护施工业绩,且脚手架和保温业绩至少各含一项。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设备检修、维护-2026年生产现场检修维护保温脚手架委托B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且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个火力发电机组脚手架或保温维护施工业绩,且脚手架和保温业绩至少各含一项。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