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230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满足1或2规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类)。2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检测内容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3)省外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具有二维码的信息录入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