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排矸车队租赁平板车服务(第2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排矸车队租赁平板车服务(第2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334-CG-250629771、SXMTZB2501F-419(F)/C)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03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06 18:00
本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排矸车队租赁平板车服务(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629771、SXMTZB2501F-419(F)/C),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排矸车队租赁平板车服务(第2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排矸车队租赁平板车服务(第2次采购):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
---|---|---|---|---|
1 | 需解锁 | 264000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满足采购文件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需解锁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供应商:晋城市运鑫经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询比文件要求: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货运汽车租赁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晋城市运鑫经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业绩 1为货物运输业绩,业绩2为煤炭运输业绩,均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货运汽车租赁业绩,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性评审,否决其响应。
2.被否决供应商:晋城市益胜达工贸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询比文件要求: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货运汽车租赁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晋城市益胜达工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 2项业绩均为煤炭运输业绩且业绩2未提供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性评审,否决其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