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册亨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207号-1
项目名称: 册亨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2025]207号-1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最高限价(元): 1277116.8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册亨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8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微企业投标价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即:评标报价=投标总价×(1-20%),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系已在申请人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提供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承诺函、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注册证、安考证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4)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五年及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注: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5)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附身份证及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附2025年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