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2025年十楼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江苏
-淮安市
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2025年十楼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JSZB-2025-12504),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2025年十楼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
| 1 | 不划分标包 | 会议室会议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 询比 文件 | 淮安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一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执行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 处理措施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 2 . 1 项目规模:本项目 预估金额为 75000 元( 不 含税)。
1.2.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一年。
1.2.3 交付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完成项目的到货安装调试验收。
1. 2 . 4交货 地点: 淮安市 涟水县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1.2. 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本次询比技术指标要求。
1. 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 不 含税)为 75000 元人民币,供应商 的 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 成交 人数量为 1 个。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人 和 采购 代理机构。 供应商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询比 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营业执照” 扫描件 加盖公章。
2.1.2 供应商 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2.1.3 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 供应商至少提供一份 自 20 22 年 7月 1日至今 承接过的会议系统销售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单项合同为准;2、如为框架协议,同时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为准(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本项目同类产品(会议系统)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 2)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原厂授权文件或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证书,使用专用章授权或分支机构授权的授权文件,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商法人机构对上述授权效力的授权文件。
2.1.5 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 标包 询比 或者未划分 标包 的同一项目 询比 ;符合本项规定,并在 响应 文件中填写完整的《 供应商 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6 供应商 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供应商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 响应 截止时间前 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加盖公章 。
2.1.7 本次 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 22 年 7月 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 20 年 7月 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 20 年 7月 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 相关产品及服务在 中国 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 (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1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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