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5年县级公路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5年县级公路养护工程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下载磋商 文件,并于 202 5 年 7 月 1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上传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编号: SDGP370983000202502000065
交易进场编号: FC-ZC-20250703-01
2 、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2025年县级公路养护工程
3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4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3715692.28 元。
6 、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肥城市境内 , 为更好地发挥肥城市县级公路的效用 , 促进沿线的经济发展,提高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及提高路面的通行能力、行车舒适性、安全性 , 本次工程涉及肥城市县级沥青混凝土道路与水泥混凝土道路养护工程有关内容,具体包含了对孙汶路、仪阳一汶阳、北迎一胡台、王庄一边院、四槐树一坡庄、广里一障城、王瓜店一石横路面灌缝、挖补等病害处治。
7、工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申请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 “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 人 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 -路基路面养护 乙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 时间: 202 5 年 7 月 3 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下载 地点 :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下载磋商 文件 。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主体信息注册 ”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 可直接登录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电子交易平台 ”入口针对本项目 下载磋商 文件。
3、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 , 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数字证书 , 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 /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领取 磋商 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 》《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 》《 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 中 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5、质疑与投诉
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5.1线上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 “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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