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技措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罐
山东
-东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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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技措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ZUG46/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技措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罐的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技措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罐
货物名称及数量:活性炭吸附罐,数量:4 台
主 要 技 术 规 格 : Φ600×2400 ~ 2450×6 Q345R 、 Φ1200×2600 ~ 2650×10 Q345R 、Φ1000×2550~2600×10 Q345R、Φ1000×2450~2500×7 316L,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仓库或指定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一号)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完毕,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3.3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活性炭吸附罐销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页、签订日期页,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信息,应同时附其它证明材料(如技术协议、设计请购文件、用户证明等)。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是所投活性炭吸附罐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函)。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8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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