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油房壕选煤厂EPC总承包建设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就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油房壕选煤厂 EPC总承包建设项目 第一批设备 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相关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油房壕选煤厂 EPC总承包建设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 : HYCG-2025-WZ- 442
3.招标范围:
3.1 设备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 包号 | 包段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破碎机 | 中煤破碎机(双齿辊式)、 煤泥破碎机(刀片齿辊式) | 台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2 | 除铁器 | B=1400mm | 台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3 | 智能干选机 | 含智能干选机、布料器、除尘器 | 套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4 | 驰张筛 | 3090单层驰张筛 | 台 | 4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5 | 振动筛 | 3661型单层香蕉筛, 3048、3661、3673 型单层直线筛 | 台 | 7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6 | 浅槽分选机 | B=7.9m | 台 | 1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7 | 离心机 | Φ1500mm卧式精煤离心机、Φ1200mm型卧式刮刀卸料煤泥离心机 | 台 | 4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8 | 磁选机 | Φ1219×2972型 | 台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9 | 分级旋流器组 | 500×6型 | 组 | 1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0 | 电磁筛 | 1828 | 台 | 4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1 | 超高压压滤机 | F=800m 2 | 套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2 | 浓缩机 | Φ30m | 台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3 | 加药系统 | 聚丙烯酰胺投加设备、 聚合氯化铝投加设备 | 套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4 | 电梯 | 消防电梯(非防爆)、 消防电梯(二类防爆) | 台 | 4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不含安装。但需对设备安装和调试费用单独报价,安装和调试费不包含在设备总价里(安装费用报价与本次招标无关,为后续安装工作参考报价)。 |
| 1 5 | 给煤机 | 带式 给煤机 、链式 给煤机 、链板式 给煤机 、 螺旋给煤机 | 台 | 35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6 | 移动式自动 装车系统 | 3.2×17m | 套 | 8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7 | 汽车衡 | 3.4×24m | 台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8 | 自动采样机 | B=1000mm | 台 | 2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 1 9 | 起重设备 | 电动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自动取介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手动单轨小车、手拉葫芦 | 台 | 95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不含安装。但需对设备安装和调试费用单独报价,安装和调试费不包含在设备总价里。(安装费用报价与本次招标无关,为后续安装工作参考报价) |
| 2 0 | 空气炮、储气罐及冷干机 | 空气炮、储气罐、冷干机 | 台 | 239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注:(1)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 设备交货期: 2025年 10 月 1日前且不影响现场及时安装(出卖人发货前5天应通知买受人具体发货时间,核实现场情况并将发货设备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发买受人,待买受人确认后再进行发货)。本合同交货期为最后一件货物交到项目现场的时间 。
3.3设备交付地点及运输方式: 出卖人自行运送至: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油房壕选煤厂 EPC总承包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指定场所 /地点, 并负责卸货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 1)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包14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代理商须具有: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4)包16移动式自动装车系统,投标人应提供计量检定证书、焊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车间制造设备购买发票、移动式汽车衡专利证书。
( 5)包19起重设备,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A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6)包20空气炮、储气罐及冷干机,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为达到压力容器的规范要求,证书必须含有中低压容器(D)规则设计或具备所制造产品设计能力。
4.2财务要求: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3份, 以及所完成业绩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或发票或经客户盖章的回访记录等)。 ( 包 16移动式自动装车系统业绩合同必须提供合同发票,以及移动式自动装车系统正常运行12个月以上的项目业主证明,并提供设备装车现场实拍照片。 )
4.4信誉要求(请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 1)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投标人须确保不存在第二章1.4.3条款中列明的任何禁止性情形,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4.5其他要求:
( 1) 付款方式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如有偏离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付款方式见 第四章 )。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5.1 发售时间: 2025年7月3日16:00~2025年7月14日10:00
5.2 文件售价: 500 元 /包段。
5.3 汇款方式: 公对公转账
5.4 购买方式: 投标人登录 “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按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填写资料完成投标人注册,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至下列账户:
户名: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1100602240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联行号: 301100000074)
投标人汇款时 务必注明“ 采购编号 + 标书费”字样 (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平台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操作技术问题请查看【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客服中心】-【投标指南】 ) ,标书费发票于报价截止日期 20个工作日后开出,需投标人登陆【国家税务平台电子财税系统】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4日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到“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 以电子版为准 。
7.开标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14日10:00
开标地点: 通过 “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开标方式: 届时投标人应在线参与开标会议(自备电脑,开标大厅网页建议采用 IE8或IE9),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入“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开标后完成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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