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玉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招标公告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玉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 汉中市水利局 以 汉水发 【202 4 】 35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 宁强 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人为 宁强 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汉源街道办的汉水源村、回水河村、二道河 村、七里坝村、金家坪村、王家坪村、安沟村、柏林驿村、亢家洞村、石墙院村等 10 个行政村 ;
2.2 工程规模:宁强县玉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km2。 ;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宁强县玉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I标段(2次公告);标段编号:E6107003541phbt9jwn4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5 招标范围: 宁强县玉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I标段;详见I标段工程量清单;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玉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I标段(2次公告):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具备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 且年检合格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 以上资质 , 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 三 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近 三 年内至少完成一个 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 业绩, 且近 三 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 三 年具有类似 工程施工经验 ,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及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 三个月的 社保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3.2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资质、人员、业绩以网查为准。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4日 00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