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第四中学维修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河北
一、项目编号: Z1303062500492301
二、项目名称: 抚宁区第四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需解锁 |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滨河东路京沈高速抚宁出口南行500米路东 | 91需解锁013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工期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需解锁 | 抚宁区第四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男宿舍楼更换部分断桥铝窗:食堂楼三层维修改造;平房教学楼(共五排)外墙加保温粉刷、屋顶钢屋架喷漆、更换门窗等。按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 | 薛娜 | 冀2需解锁 | 1163110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文凤、刘树红、周冬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14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其1%计取,100-500万元部分按其0.7%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第四中学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