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升压站安全设施及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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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升压站安全设施及道路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2-063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升压站安全设施及道路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涿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大堡镇华能涿鹿风电场。
2.2规模:100兆瓦。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施工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大堡镇华能涿鹿风电场。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天。
2.6招标范围:本次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升压站安全设施及道路施工,主要包括升压站楼体外立面粉刷、场区路面重新铺沥青混凝土、架构区内更换电缆沟盖板、升压站围栏更换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升压站安全设施施工或道路检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