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测绘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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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测绘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测绘服务(编号:gkbz202507040002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测绘服务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测绘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以采购人下达指令为准,拟拟测绘的地块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即控制测量、数据制图、界址点测量及用地边界定桩、房屋平面及面积测量等)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河北、天津、等区域,具体以采购人下达指令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且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相关调查测绘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 。
其他: 最高限价972,0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实体。(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因测绘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
(4)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测绘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连续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前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7)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在参与本次采购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论是否提供查询结果,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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