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623]ZXGJ[TP]2025002
二、项目名称: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需解锁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95号龙江花园10㠉108室 | 1,279,800.00元 |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总价):1279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 |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 | 海康威视、H3C 等 | DS-2CD2T46ZZA4-MZY、DS-2CD2T66ZZV3-MZY 等 | 1 | 批 | 1,279,800.0000 | 1,279,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王胤豪 |
|---|---|
| 评审专家: | 王尊民 、 曾龙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计取。标准收费如下:以成交金额为基数,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之间费率1.1%;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需解锁漳浦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账号:需解锁0156883。项目专家评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及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 规定,项目劳务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1.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道周北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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