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PMC(CX)-ZB2025-06-203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施工附属项目
上海
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中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前 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 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施工附属项目 (标段一: 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对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 ; 标段二: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对中华鲟等重要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影响专题论证; 标段三: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 标段四: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渉河影响分析论证咨询服务。) |
1. 5 | 项目 编号 | ZPMC(CX)-ZB2025-06-203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 100% |
1.7 | 评标方 法 | £ 综合评估法 R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 .1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 驳岸维修所需四份专题论证报告 。 |
2 .2 | 交货期 /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 5 年 07 月 15 日 交货 期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标段一:6个月 标段二:2个月 标段三:3个月 标段四:3个月 内完成,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
2 .3 | 交货 /施工 地点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 666号 |
2 .4 | 质量标准 /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 质保期: / 质量保证金: / 。 |
2.6 | 付款方式 | 1.乙 方 应在完成 报告编制 并通过 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成功 后并收到相关 政府部门确认的证明性 文件后 , 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 60天 内 向 乙 方 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 %; 2.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为主。(如需贴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2.7 | 包件信息 | 本项目分 4 包件。 具体信息: 包件 1 : 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对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 ; 包件 2 :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对中华鲟等重要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影响专题论证 ; 包件 3: 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 包件 4: 上海振华重工 -长兴分公司驳岸维修项目渉河影响分析论证咨询服务。 |
3 .1 .3 | 具体业绩要求 | ¨ 无 þ 有,要求:近 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或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3 .1 .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 无 R 有,要求: 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 |
3 .1 .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R 无 £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þ 无 ¨ 有,要求: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R 接受,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R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1年-2024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 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 设置时间为准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