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采购 10 台无人机、9 台无人机巢、8 台视频监控及相关配件的租赁服务及 8 个高点视频监控的系统集成、三年维保等综合服务,预估含税金额 166.91 万元。
2.2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3 租赁期(标包 1):自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三年。
2.4 交货期(标包 1):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全部到货。
2.5 交付期(标包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含)完成交付并验收通过。
2.6 维护期(标包 2):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7 免费质保期(标包 2):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8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业绩(标包 1:无人机供货,标包 2:监控系统维护或监控系统集成)至少一份。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11)不同供应商在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
建标识码一致。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7 月 05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09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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