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
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XNDLSJY-FW-BSTSM-22-2025-01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 采购条件
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采购项目”)买方为成都贝斯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成都贝斯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服务公司:四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采购项目名称: 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采购编号XNDLSJY-FW-BSTSM-22-2025-013。 -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为贝斯特公司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具体事项包含:包含科技成果评价前期准备、预审核、专家选定、会议组织、报告出具等服务工作。
采购范围:
详见《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服务要求》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采购范围一览表》
采购范围一览表
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采购文件价格
(人民币元)
1 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 XNDLSJY-FW-BSTSM-22-2025-013 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 1 四川成都 以项目进度为准 500.00元
具体项目情况、采购范围详见《贝斯特公司科技成果评价服务采购服务要求》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的应答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1)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应答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应答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应答人经营范围包括应答物资(标段),有能力履行采购要求的内容,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
(4)应答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和“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黑名单内;
(5)应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报价;
(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其他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科技成果评价资格 (提供证明材料)。
(10)业绩要求:2023年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央企或985院校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及鉴定报告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鉴定报告封面页、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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