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验职业学校卫生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20436-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实验职业学校卫生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2394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6.2394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现状墙面瓷砖、地面瓷砖拆除至结构层,顶面吊顶拆除,原有隔断及给排水管、洁具等全部拆除,内门及垭口门套拆除、新做内门及垭口门套,更换窗台板;新做块料地面、块料墙面、吊顶;卫生间隔断、镜子、洗漱台、厕浴配件等拆除及新做,更换及新做给排水管、卫生间洁具、散热器、排风扇等;拆除及新做灯具、开关、插座、配管配线安装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28号。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
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9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与承接本项目相匹配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