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重机轧辊公司鲅鱼圈磨辊间磨床静压托瓦维修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鞍钢重机轧辊公司鲅鱼圈磨辊间磨床静压托瓦维修 采购 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 采购 项目 鞍钢重机轧辊公司鲅鱼圈磨辊间磨床静压托瓦维修 ( AGZJGSFGXHD250707222575 ) 采购 人为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 , 采购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 公开询比 。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 鞍钢重机轧辊公司鲅鱼圈磨辊间磨床静压托瓦维修
2.2 采购 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不转
2.3 本项目 采购 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采购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 需满足如下 注册资金 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1)要求承修方具有近(3)年磨床设备托瓦制造或维修相关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全额)发票,或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验收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照片。
3.5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其他要求:合同工期: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4日,工期15天。
工期考核: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经招标人审批的网络计划中关键节点实行动态考核。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程关键节点拖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收取违约金,每拖期一天收取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时可终止合同,追究责任并赔偿。
投标截止期后,随意撤标,或因中标方原因,中标后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委托方将暂停或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3.6 本次 采购 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07日17时30分 至 2025年07月15日13时15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 采购 文件。
4.2 下载电子 采购 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 4 采购 文件每套售 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15日13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 响应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 响应 文件, 鞍钢智慧 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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