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3、4号吸收塔、原烟道、净烟道防腐处理及浆液循环泵管道防磨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49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3、4号吸收塔、原烟道、净烟道防腐处理及浆液循环泵管道防磨治理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红旗社区3-3
号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二期脱硫3、4号吸收塔、原烟道、净烟道防腐处理及浆液循环泵管道防磨治理,采用碳化硅陶瓷修复,总面积2800平方米,脱硫生产现场浆液循环泵及附属设备防磨处理,并对其它部位的衬层进行检测,总面积600平方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40 天( 3、4号机组分别20天,具体开
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吸收塔系统-脱硫3 4号吸收塔防腐处理及浆液循环泵管道防磨治理(CHDTDZ058/19-QT-49601): 二期脱硫3、4号吸收塔本体、进、出口烟道内部鳞片防腐查漏、采用碳化硅陶瓷修复,总面积2800平方米。脱硫生产现场浆液循环泵及附属设备进、出口大小头、出口三通、三通下游90°弯头等进行拆装、防磨处理,并对其它部位的衬层进行检测,总面积600平方米。对脱硫吸收塔喷淋层喷淋管道、喷嘴按要求检查、拆除、更换、粘接、调整方向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吸收塔系统-脱硫3 4号吸收塔防腐处理及浆液循环泵管道防磨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脱硫系统防腐施工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