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四川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荣 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 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7-510321-04-01-724887】FGQB-02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7-510321-04-01-724887】FGQB-02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荣县旭阳镇曹家村、王序塘村、子桐桥村。
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善旭阳镇曹家村、王序塘村、子桐桥村的部分乡村基础设施。
1.3 招标范围及要求: (1)设计: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中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1.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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