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淮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92-HARC-C2025-0007
项目名称: 淮安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5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26年1月底前形成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估验收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二);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
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1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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