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龙凤区道路安全设施布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3]QSXM[CS]20250001
项目名称:龙凤区道路安全设施布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2,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道路标线 、水泥墩栏杆、中央分流栏杆等安全设施布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62,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一批定制规格的道路安全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7,755.04 | - |
| 1-2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一批定制规格的道路安全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994.47 | - |
| 1-3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一批定制规格的道路安全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71,850.49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道路标线 、水泥墩栏杆、中央分流栏杆等安全设施布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道路标线 、水泥墩栏杆、中央分流栏杆等安全设施布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报价企业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连续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