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辽宁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且已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发[2024]66号,丹 发改审批发[2024]1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市本级预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79.29% 、 20.71% , 招 标人为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包含瞭望塔23座、火灾监控系统23套等内容的施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 /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 /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计划竣工 /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 025年10月10日 ;
标段名称: 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 E210601ET02000010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 丹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包含瞭望塔23座、火灾监 控系统23套等内容的施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标段类别: 工程类-施工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10.751397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 元;缴纳方式: 现金、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
2.3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并 且施工总承包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 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 ·通信与广电工程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以上 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 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 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 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2)联合体牵头方 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 总负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 定的分工认定,其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 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列为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 招投标监督平台一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 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其投标被否决)。。
3.4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_。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 总合同额 30%以上: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5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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