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配件采购(第2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配件采购(第2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B102-ZB-25061339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配件采购(第2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NB102-ZB-250613398), 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塔山煤矿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配件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配件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 同煤塔山矿材料配件库(以高德地图搜索结果为准)。
交货期: 供货方式为代储,根据塔山矿实际使用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配件采购 , 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 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具有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控制器、矿用本质安全型电磁先导阀、矿用本安型电磁阀驱动器、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直流稳压电源、矿用本安型中继器、矿用本安型压力传感器、矿用本安型交换机、钢丝编织橡胶护套连接器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2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01 日(合同签订日期及对应发票的开票时间均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整套液压支架电液控制装置或者招标明细中任意两项的供货业绩。业绩的货物名称与本次招标内容一致(或者从名称来看,明显与招标货物是同产品即可)型号可为不同。(注:两项货品须在同一份合同体现计为一份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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