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重庆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 人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桩基劳务 进行 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桂阳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桩基劳务 。
2.3 本次 招标 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508.903404 万元。
2.4 招标 范围:
桩基工程包含旋挖土石方、钢筋笼制作及安装、声测管安装、混凝土浇筑、破碎桩头等。 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图说、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90日历天为实际有效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 要求 投标 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 招标 要求 投标 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及等级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 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 招标 文件第二 章 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 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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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