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经十路工程一期(K0+000-K0+400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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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经十路工程 一期( K0+000-K0+400 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经十路工程一期( K0+000-K0+400 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640001 |
|---|---|---|---|
| 招标人 | 东兴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代建单位( 如有)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道路总长 400 米,实施长度 400 米,红线宽度 35 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50km/h, 机动车双向 4 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和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 7 月 7 日上午 9 点 30 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7 月 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7 月 11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壹仟零陆拾壹万贰仟叁佰陆拾柒元伍角零分( ? 10612367.50元 )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覃桂玲 (注册编号:桂 245202101436 身份证号: 452127 ****** 90928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新 (身份证号: 450981 ****** 050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 2017 ) 0016222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壹仟零陆拾贰万贰仟柒佰贰拾玖元柒角肆分( ?1062272 9. 74元 )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珊 (注册编号:湘 243202185171 ;身份证号: 431021 ****** 51829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米成江 (身份证号: 433130 ****** 80019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湘建安 C3(2022)0018822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壹仟零陆拾贰万肆仟叁佰肆拾玖元贰角贰分(¥ 10624349.22 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晓红 (注册编号:桂 245212100615 ; 身份证号: 450111 ****** 90021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晴 (身份证号: 452629 ****** 51524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 2022 ) 0007236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诚信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天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标在清标过程中出现多处缺页,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B1.23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增减或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的条款, 故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防城港 ) ( )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7685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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